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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修改)

时间:2015-03-18 作者:  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湖南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吉首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制订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规范复试工作环节,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加强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2015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对象的基本要求

根据2015年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我院确定教育部划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法学、学术型、B类考生)为复试控制分数线。(具体名单请参照研究生处网站)

研究生处公示复试人员名单之后,学院研究生办电话通知考生带齐有关材料于复试前一天到校。

324日上午800至下午1500,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吉首大学研究生处办公室报到,研究生处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

三、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科目、项目及程序

1.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32419:00-20:00,地点为6号教学楼(总理楼,考场安排见考场公告)。

2.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根据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

报 考 专 业

复试专业笔试科目

时间、地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2515:00-17:00,地点为学院会议室。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重要文献选编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3.同等学力、非全日制考生必须进行专业课加试。加试时间为325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在学院会议室。

8:00-10:00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10:20-12:20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4.政审面试。由朱廷岚书记、肖映胜副院长、吕娟萍三人负责。时间为325日上午8:30开始,安排不需要加试的考生参加政审;晚上19:00安排加试考生政审。政审地点为学院书记办公室。

5.综合面试。英语口语测试32419:00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326日上午8:00开始。要有录音记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设专业面试室和考生休息室。

专业面试考场为学院会议室(1601)。复试小组成员担任复试考官,组长为主考。

考生按抽签顺序先进行综合复试。

四、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格检查。此外,非全日制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二)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复试总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面试占1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各占10%

3.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4.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吉首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进行。本项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5.综合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与综合素质考核各50分。

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专业课面试成绩的10%

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此项考核占专业课面试成绩的80%

3)参加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专业课面试成绩的10%

专业课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主要考核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素质考核50分,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占综合素质考核的30%

2)报考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占综合素质考核的30%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占综合素质考核的20%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占综合素质考核的20%

6.外语听能力测试为笔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外语口语测试由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要有现场录音并保存备查。

7.非全日制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

五、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英语听力和口语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面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6=A

②复试成绩B=(英语听力成绩+口语成绩)÷2×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合面试成绩)×0.15

最后综合成绩=A+B

(二)录取原则

1.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2.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3.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六、2014年考研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吉首大学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我校纪委、监察室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为0743-8564814

2.学院成立由负责纪检的总支成员任组长和相关领导、教师组成的院监督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监督工作。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吉首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jsc.jsu.edu.cn/zsb/index.asp)公布。公示时间为10天。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为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对复议有异议的报学校进行复议。

2015.3.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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