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懂法明理、能学善教,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教育学等学科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政治思想素质以及较强的教学实践创新能力,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学科教育教学与研究,或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政策研究、相关项目创意与策划、文教宣传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了解现代教育知识、发展趋势以及中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接受比较完整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素质培养和教学、科研技能训练,具备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研究以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知识、能力和素质。
(一)知识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学、政治学、文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2.了解和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
3.掌握思想政治学科教学、研究的基本理论,熟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基本方法、教育法规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基本要求。
(二)能力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分析社会问题、思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有关问题的初步能力;
2.具有正确理解与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思想、文化、教育、政治等方面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交往、沟通能力以及较强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策划创新能力;
4.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进行本领域科学研究的能力;
5.具有在中等学校进行政治课教学、班主任工作、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6.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办公和外语应用能力;
7.具有良好的自我调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素质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具有深厚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修养、良好的审美修养及较高的科学素养,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
4.具有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素质;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按照《吉首大学辅修专业和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执行
四、学位授予条件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最低修满50学分,其中包括毕业论文和教育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五、主要实验实践教学
教育实习、毕业论文
六、课程教学进程安排表
,
课程 类别 |
修读 形式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期 |
学
分 |
学时分配 |
考核 方式 |
|||
总 学 时 |
讲 授 |
实验(践) |
周 学 时 |
||||||
学科基 础课
专业核心课程
教师教育课程
|
必
修
课
|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
4 |
3.0 |
54 |
50 |
4 |
3 |
试 |
政治学原理 |
5 |
3.0 |
54 |
50 |
4 |
3 |
试 |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概论 |
4 |
4.0 |
72 |
66 |
6 |
4 |
试 |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5 |
3.0 |
54 |
50 |
4 |
3 |
试 |
||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4 |
3.0 |
54 |
50 |
4 |
3 |
试 |
||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
4 |
3.0 |
54 |
50 |
4 |
3 |
试 |
||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
5 |
3.0 |
54 |
50 |
4 |
3 |
试 |
||
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与实践 |
6 |
4.0 |
72 |
66 |
6 |
4 |
试 |
||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 |
6 |
3.0 |
54 |
50 |
4 |
3 |
试 |
||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 |
5 |
2.0 |
36 |
32 |
4 |
2 |
查 |
||
教师道德与专业发展 |
4 |
1.0 |
18 |
12 |
6 |
讲座 |
查 |
||
中学政治课教学理论及技能训练 |
4、5、6 |
4.0 |
90 |
36 |
54 |
2 |
试 |
||
教育实习 |
7 |
6.0 |
|
|
|
|
试 |
||
毕业论文 |
8 |
8.0 |
|
|
|
|
试 |
||
小计 |
|
50 |
666 |
562 |
1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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