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度“俊彦人才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俊彦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4月18日。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内容向本院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743-85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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