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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6-09-01 作者:  点击: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吉大发〔2026〕37号)《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6〕1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廖 浩

副组长:曾 文 胡 罡 刘因灿

组 员:张岸萍 张 敏 袁梓翔 王晋 周红果 辜俊君

工作职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廖 浩

组 员:刘因灿 肖映胜 孙明英 袁梓翔

工作职责:审核鉴定学生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等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推荐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6〕13号)中相关规定,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6名,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学生);

(二)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无心理疾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三)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而受到处分,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四)学业优秀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学制四年)或第1至8学期(学制五年)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要求,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只舍不入);或主持获得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银、铜奖项目,或主持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项目者,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只舍不入);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

四、工作安排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执行人

负责人

备注

9月1日

制定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思想品德考核方案。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廖浩

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月2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核与反馈;

曾文

张岸萍

袁梓翔

廖浩

9月3-5日

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教务办整理材料。

张岸萍

袁梓翔

廖浩

9月6日

上午

(1)在学院会议室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

廖浩

(2)在学院会议室审核推免生材料。对学生申报的符合要求的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学生院内公开答辩并公示通过答辩结果。

刘因灿

廖浩

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参加

(3)在学院会议室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廖浩

9月7日

教务办整理审核材料,填报相关表格。

张岸萍

廖浩、曾文

9月8日

上报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1)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 ;(2)推免生候选人综合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3)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见附件3);(4)推免生候选人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指定途径输出) ;(5)推免生候选人学业成绩单(教务秘书统计、注明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排名,学院盖章) ;(6)推免生候选人综合审核表(见附件4);(7)材料审核专家小组鉴定表(见附件5);(8)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意见表(见附件6);(9)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7)。

张岸萍

廖浩、曾文

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月9-10日

教务处组织集中审核。

9月11日

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院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推免生名单由教务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考试院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月18日起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张岸萍

袁梓翔

廖浩、曾文

提醒和指导学生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保障选拔质量为核心,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工作,严格审核和考核。

1.材料审核。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材料,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身心健康、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审核推免生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学院依据《吉首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测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 17号)文件精神,制定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加强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综合考核。学院严格按照《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考核,从学生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参加学校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要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严防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其中,对于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创新创业成果,学院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学生院内公开答辩,严格审核鉴定与计分,做好全程录音录像与存底备查工作。

(三)择优推荐。根据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占80%, 综合考核占2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四)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工作人员严守推免纪律,坚守原则;对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所在学校、计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加强推免生诚信教育。加强推免生诚信教育,推免生录取后,如出现放弃推免资格参加统考或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放弃人数的50%扣减学院下一年度推免指标。

(六)截至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9月1日

附件: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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