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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2016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

时间:2016-04-06 作者:  点击:[]

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16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吉大党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2016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加强调控、慎重发展,保证质量,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和高年级的本科生。

二、工作要求

加强党委的组织领导,做出计划,明确任务,科学安排。把培养、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培养,提升质量,坚持组织培养、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的全过程。组织广大学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活动,办好优秀青年团员的入党积极分之培训班,按“三推一定”的原则推荐入党积极分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发展过程中的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等具体要求,确保程序严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对发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

三、工作安排

1、推荐2016年度入党积极分子 4月 责任人:邓万云、罗青梅)

2、确定2015年度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发展对象,短期培训 ( 4责任人:朱廷岚、邓万云)

3、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5(邓万云、罗青梅)

4、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自愿书》(新式)( 6月 责任人:学生党支部)

5、学生支部委员会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6学生党支部)

6、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整理材料 (6罗青梅、学生党支部)

7、党总支同申请人谈话、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报。( 6月 朱廷岚、邓万云)

附: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学生入党发展对象的条件

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思想表现好,积极要求上进,提交入党申请书并定期、自觉向组织上交思想汇报;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及一定的自学能力,能认真完成功课;

4.成绩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热爱学校,尊敬师长,为人正直,乐于助人,能广泛联系和团结关心同学,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在符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

1.获得学校年度“三好学生”或“一等奖学金”者;

2.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

4.担任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出色者;

5、获得学校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团干)”者。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入党发展对象:

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者;

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等任何团日活动、青年志愿活动者;

3.考试有作弊行为者;

4.违法违规,被司法、公安部门处罚者,违反校纪、校规等被学校处分者;

5、无故旷课达一次(2节)以上者,经常迟到及早退者,不予考虑。

二、入党发展对象推选程序

(一)各班团支部成立推优入党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组长一般由班级团支部书记担任,其他评议小组成员包括所在团支部组织委员、及团员代表,人数为 4 5 人;

(二)评选小组组长(团支书)主持召开班级团支部会议。先由团支书介绍推优标准之后,由班级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投票(投票方式班级可自行选择),杜绝拉票现象,否则取消推举资格。投票结果中得票超过选票1/2的候选人被确定为推优对象。

(三)各团支部及时将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班级投票情况等(附评选小组会议记录及团支部会议记录)提交学院团委组织部,由团委整理后移交学院党支部,作为发展入党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64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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