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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院实习纪律

时间:2017-09-13 作者:  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实习纪律、安全要求(暂行)

1、服从带队老师领导和指导,严格遵守实习队生活纪律和工作纪律,服从班委会的管理和决议。

2、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学校的工作安排,尊重实习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关心实习学校的学生,爱护实习学校的设施及环境。

3、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言谈高雅随和、为人礼貌热情。

4、实习队必须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有事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并将考勤情况与学籍管理及实习评价挂勾。严禁脱离队伍单独外宿或长时间单独外出,特殊情况(合理原因)经带队老师准假后才能离开。

5、实习期间,不准单独接受实习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准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贵重礼物、现金、有价证卷。

6、工作日内,不准饮酒,不得在教室里吸烟。

7、租借实习学校财产(工具、生活用品、教学用品、资料)要惜心保管,按时归还;实习学校的内部资料,需要保密的,不能外传;

8、严禁单独一人带单独一生进实习队宿舍或外出,也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学生宿舍;

9、开展学生活动必须遵循两大原则:一是尊重原班主任意见的原则;二是安全原则,不经实习学校审批、原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不得出校开展活动。

10、带队老师责任重大,在指导学生专业实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习队的掌控,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班委会的管理作用,发挥党小组的骨干作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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