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管理,改善车辆乱停乱放屡禁不止的状况,自5月份以来学校保卫处对校园内的停车场地重新进行了规划,修整了简易停车场、重新划定停车位和制作了相关交通标识牌(新规划为停车点的部分地段的工程,计划于近期实施),并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了初步查处,但违章停车的情况依然存在,根据《吉首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规范校园停车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6月12日(星期二)开始,进入砂子坳校区、大田湾校区公共区域的所有车辆[机动车(含电动车)、非机动车]一律停进简易停车场、车辆停放点和停车棚内,教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停进宿舍楼道内。进入石家冲校区的车辆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请驾驶员自觉有序停车。张家界校区车辆的停放,由张家界校区综治办和校区警务室根据校区实际情况进行规范管理。
二、如违规停放车辆,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按照《吉首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的规定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对违规停放的车辆,采取在车前玻璃张贴违章告知单、锁车轮、牵引等措施进行处理,因牵引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违章者自行负责。
(二)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章人员,视情节和后果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由违章人员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属于学校师生员工的违章人员,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同时可通知、建议其所在单位和部门及学校职能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按照《吉首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和《综治工作考核细则》的规定,在年终综治考核时对其所在单位进行扣分处理。
(三)对屡教不改、不听劝阻、无故阻扰保卫处、派出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公务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理解和支持保卫处和派出所的工作。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1、派出所后坪简易停车场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1个
2、北门建行自动柜员室前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1个
8、学生宿舍1-2栋之间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棚:1个
9、学生宿舍3-4栋之间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棚:1个
1、印刷厂前----成教楼对面路段停车点:14个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