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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内停车通告

时间:2012-06-11 作者: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管理,改善车辆乱停乱放屡禁不止的状况,自5月份以来学校保卫处对校园内的停车场地重新进行了规划,修整了简易停车场、重新划定停车位和制作了相关交通标识牌(新规划为停车点的部分地段的工程,计划于近期实施),并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了初步查处,但违章停车的情况依然存在,根据《吉首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规范校园停车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6月12日(星期二)开始,进入砂子坳校区、大田湾校区公共区域的所有车辆[机动车(含电动车)、非机动车]一律停进简易停车场、车辆停放点和停车棚内,教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停进宿舍楼道内。进入石家冲校区的车辆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请驾驶员自觉有序停车。张家界校区车辆的停放,由张家界校区综治办和校区警务室根据校区实际情况进行规范管理。

    二、如违规停放车辆,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按照《吉首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的规定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对违规停放的车辆,采取在车前玻璃张贴违章告知单、锁车轮、牵引等措施进行处理,因牵引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违章者自行负责。

    (二)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违章人员,视情节和后果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由违章人员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属于学校师生员工的违章人员,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同时可通知、建议其所在单位和部门及学校职能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按照《吉首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和《综治工作考核细则》的规定,在年终综治考核时对其所在单位进行扣分处理。

    (三)对屡教不改、不听劝阻、无故阻扰保卫处、派出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公务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理解和支持保卫处和派出所的工作。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通告

 

 

吉 首 大 学 保 卫 处    

吉首市公安局砂子坳派出所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1:砂子坳校区汽车车位分布点

2:砂子坳校区自行车、摩托车车位分布点

3:大田湾校区汽车车位分布点

4:大田湾校区自行车、摩托车车位分布点

附件1

砂子坳校区汽车车位分布点

 

1、凤凰楼前停车点:18个车位

2、派出所后坪简易停车场:29个车位

3、大学生创业园前停车点:5个车位

4、体育馆周边停车点:23个车位

5、北门---- 体院办公楼路段:28个车位

6、总理楼前校车专用停车点:5个车位

7、总理楼前停车点:6个车位

8、总理楼北侧停车点:10个车位

9、图书馆前停车点:11个车位

10、演奏厅前停车点:14个车位

11、艺术大楼前停车点:7个车位

12、齐鲁大楼桥下停车场:10个车位

13、学生食堂大楼南侧停车点:5个车位

14、学生食堂大楼北侧简易停车场:32个车位

15、20―21栋教工宿舍西侧停车点:8个车位

16、学生宿舍1―5栋东侧停车点:21个车位

17、学生宿舍11栋前停车点:6个车位

 

合计:238个车位

附件2

砂子坳校区自行车、摩托车车位分布点

 

1、派出所后坪简易停车场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1个

2、北门建行自动柜员室前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1个

3、总理楼南侧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1个

4、艺术大楼前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1个

5、学生食堂北侧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1个

6、学生宿舍1栋后自行车停车棚:1个

7、学生宿舍1栋后摩托车停车棚:1个

8、学生宿舍1-2栋之间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棚:1个

9、学生宿舍3-4栋之间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棚:1个

10、学生宿舍6栋前体育场看台后下方停车点:1个

11、学生宿舍7栋前停车棚:1个

 

合计:6个停车点、5个停车棚

 

 

 

 

 

 

附件3

大田湾校区汽车车位分布点

 

1、印刷厂前----成教楼对面路段停车点:14个车位

2、教学楼前停车点:10个车位

 

合计:24个车位

 

 

 

 

 

 

 

 

 

 

 

 

 

 

 

附件4

 

大田湾校区自行车、摩托车车位分布点

 

1、医学院办公楼后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1个

2、学生宿舍1栋前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棚:1个

3、学生宿舍2栋前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棚:1个

 

合计:1个停车点、2个停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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