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前相关工作的通知》,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一、答辩准备工作
硕士生在2012年5月30日前打印好8份学位论文并送达学院;学院提前三天将论文送至答辩导师审阅。
二、答辩安排
1、时间:2012年6月3日8:30-17:30
2、答辩委员会组成
第一组:8:30-16:30
答辩主席:孟昭武 湖南城市学院
组员:朱廷岚、戴林富、肖映胜、秦位强、刘兴章、李乐为、陈光明、陈德祥
秘书:卜胜春,地点:1号教学楼法学院会议室
第二组:8:30-16:00
答辩主席:吴家庆 湖南师范大学
组员:游俊、吕学芳、廖胜刚、郑英杰、田筱鸿、王跃飞、彭兴富、李景军
秘书:李策,地点:1号教学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3、学生分组安排
第一组:蒋燕、杨果、张晶、李文静、肖朗坤、曹菁、李茜、梁莹、谭淑方、宋洋、钱灏(共11人)
第二组:刘志贻、刘丽、丁翠翠、李丽华、韩才喜、李娜、李海霞、李寒、陈洁、白秦湘、蔡俊彬(共11人)
三、答辩程序
1、6月3日8:00答辩前召开预备会,讨论答辩事宜。
2、8:30答辩准时开始,答辩秘书介绍答辩程序及要求;
3、答辩秘书宣读学位论文送审的评审结论。
4、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和新见解(10分钟);
5、答辩专家提问,学生回答问题(10分钟);
6、答辩导师组经集体商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给出论文答辩成绩(按百分制打分,根据平均分判定等级)及是否同意通过毕业论文、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意见,并由答辩主席填写《吉首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生回避);
7、答辩主席宣布是否通过答辩结论(学生在场)。
四、要求
1、答辩会由秘书进行详细记录。
2、答辩结束后3日内,学院将答辩表决结果报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