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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17-06-05 作者:  点击:[]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030503)

一、专业简介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的前身为创办于1982年政治教育专业(专科),1989年改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并升为本科,2005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深厚的办学底蕴。目前,本专业专职教师18人,其中正、副教授15人,博士9人,教学科研能力强,获各类省级以上荣誉10余项,被评为学校优秀教学团队。本专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三个面向”和“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对思想政治教育高级专业人才的需要,结合吉首大学“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基础理论与时代前沿、德育为先与综合素养、专业知识与动手能力、专业技能与师范技能高度统一,努力打造省内乃至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专业。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和崇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及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务实作风、国际视野,能在中学从事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与研究,以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政策研究、文教宣传等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发展动态;掌握心理学、教育学、中学思想政治课(后文简称中学政治课)教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中学生身心发展以及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

2.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社会调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知识及逻辑思维方法和规律。

3.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

4.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社会问题、意识形态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运用思想品德发展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从事中学政治课教育教学及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的基本能力。

5.具有正确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意识形态等方面政策和法规的能力,具有组织思想政治教育社会调查,开展专业文献检索、查阅和综述,进行本领域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6.具有较强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良好的社会交往、沟通能力,以及开展班主任工作、校园文化与学生创新等活动的策划、组织、管理能力。

7.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外语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8.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高尚的道德情操、精湛的专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

9.具有严谨的专业态度、务实的专业作风,强烈的社会责任心。

10.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

四、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学生可在3-6年内修完本专业规定学分。

学位:授予法学学位。

五、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政治学。

(2)核心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教育心理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及其他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

(一)实验(实训)课教学(见表4(2))

(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见表4(2))

1.教师职业认知实习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1周,0.5学分,第2学期完成。

2)内容和要求:直观感知教师劳动,以“影子教师”、“教师助理”的方式初步体验教师劳动,初步认知教师职业尤其是教师劳动的特点和教师的品格与素养,学会尊重教师的劳动,强化职业意识与教师职业认同。

3)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分考核。

2.教学基本功训练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2周,1学分,第23学期完成(每学期1周)。

2)内容和要求:教态、教师口语与规范汉字书写训练,教态较自然,口语表达无语缀,符合教育教学要求,能规范、工整书写常用汉字,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功。

3)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分考核。

3.社会调查实践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2周,0.5学分,第34学期完成。

2)内容和要求:训练与考查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的基本能力,学会规范编制调查问卷,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访谈调查,掌握基本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规范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3)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分考核。

4.专业认识实习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1周,0.5学分,第4学期完成。

2)内容和要求:观摩中学教育教学和生产生活实际,初步了解教师职业和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初步认知本专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强化专业意识,提升专业认同。

3)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实习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分考核。

5思想政治工作实务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1周,0.5学分,第5学期完成。

2)内容和要求:训练与考查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宣传的基本能力,能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独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初步学会综合应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各种方法,学会规范撰写宣传文本。

3)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分考核。

6.科学研究基本技能训练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1周,0.5学分,第6学期完成。

2)内容和要求:训练与考查学生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借助调查研究的数据或检索的文献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规范撰写研究论文。

3)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分考核。

7.教学技能综合训练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2周,1学分,第56学期完成(每学期1周)。

2)内容和要求:训练与考查学生课堂教学的基本能力,能独立进行规范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课堂教学,学会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的各项技能。

3)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分考核。

8.毕业实习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12周,6学分,第7学期完成。

2)内容和要求:学生到中学从事思想政治教学、班级管理实习,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工作。

3)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总结情况综合评分。

9.毕业论文(设计)

1)开设时间、学分和学期:12周,8学分,第78学期完成。

2)内容和要求:对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检验,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对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3)考核方式:按照学校和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七、毕业学分要求

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6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04学分,实践教学18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1学分)4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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