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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方案

时间:2017-07-24 作者:  点击:[]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方案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过程,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处《关于2017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组长:戴林富

成员:廖胜刚、朱廷岚、彭兴富、肖映胜

记录员:孙忠良

二、时间、地点

2017225下午两点半学院会议室

三、考核办法

(一)硕士生中期考核

硕士生中期考核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考核对象为2015级硕士生25人:伍剑、王钰淞、朱红波、杜礼瑾、董钰涵、白源平、徐斌、韩霁飞、龚弦、彭久平、丁淳、唐剑、佘璐、秦超、陈茜、许斌、符芳、李铮、李书燕、黄敏、朱海燕、杨兵、宗高峰、刘卓、杨领刚。

2.中期考核以PPT形式进行,硕士生自述5分钟,答问5分钟。

3.硕士生中期考核内容包括:①思想品德;②课程学习完成情况;③参加学术交流与实践活动情况;④论文开题论证前阅读研究文献并撰写读书报告情况;⑤开题后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存在的问题、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⑦实践研究计划完成情况等。

(二)提交材料。中期考核表一式五份。

四、中期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思想政治好,学习成绩合格,完成学分,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完成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无任何违纪现象,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暂缓通过:①受过学校纪律处分;②有课程考试不及格但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③中期考核前未进行论文开题;④中期考核前第一次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学院限期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但对其论文送审、答辩等培养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不通过:①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性差;②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悔改表现和进步;③论文开题报告两次未获得通过;④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⑤学习成绩差、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由考核小组签署处理意见,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报研究生处,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需办理延期考核申请,由学院另行安排时间考核,也可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考核。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安排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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